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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建筑》理 事 会
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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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建筑》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主管,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原冶金部建筑研究总院)主办,《工业建筑》杂志社有限公司编辑出版,创刊于1964年,是中国建筑科学类核心期刊,其办刊方针是:既着重于沿海地区与内地,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开发建设的共性,又考虑到各自的特性;既注意现代企业建设中先进技术的普及,又考虑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普遍性;既重视当前建设中重大实际问题,又注意建筑科技中具有方向性的理论创新问题;既积极交流国内先进技术,又认真学习消化国外的先进技术。在选题、组稿、稿件录用标准方面,一直坚持“四性”统一的标准:即指导性、针对性、实用性、创新性。面向从事土木建筑科学研究、设计、生产、施工等相关领域的工程技术人员、高等院校师生和科研管理者。报道方向始终围绕通过对新型建筑思想和理念,新材料、新结构、新工法的介绍,重点报道土木建筑领域的钢结构、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岩土工程与地基基础、建筑材料、施工技术等方面的应用研究成果和技术开发,突出工业建筑、钢结构和维修改造技术等特点,力求能在建筑技术方针政策和技术发展趋向上具有指导性,为生产建设中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提供帮助,以促进土木建筑领域的技术创新和进步。优先报道国家或省部级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注重理论与实际并重,先进性与实用性共举,是获取国内外土木建筑行业科技信息和交流的最佳媒体。
《工业建筑》多年来一直是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期刊,中国建筑科学类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所载论文被国内外著名数据库收录:CSCD、CSTDB、EI、ICONDA、JSTChina、中国科技期刊精品数据库、中国期刊数据库、中国冶金文摘数据库、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等。
创刊40年来获得的荣誉和奖励有:连续20年冶金部科技期刊评比第一名;北京市全优期刊;全国优秀科技期刊一等奖;2000年荣获首届“中国期刊奖”(金奖),2003、2005年再获第二、三届“中国期刊奖提名奖”(银奖);2002年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评为“高知名度、高学术水平”期刊;2009年荣获了由中国期刊协会评选的“新中国60年有影响力的期刊”称号;荣获“2013中国国际影响力优秀学术期刊”;2013、2015、2017年连续三次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评为“中国百强报刊”;2019年成功入选“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精品期刊展”。
新世纪,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为进一步加快我国土木建筑领域科技成果向社会的推广转化,为广大研发单位、生产企业、施工单位提供权威、专业的交流平台,构建一个高层次、开放式的学术探讨及信息交流的园地,经研究决定,以《工业建筑》杂志为纽带,特批准成立“工业建筑理事会”。旨在汲取业内有识之士的真知灼见和智慧,在共同办好理事会的同时,为理事会员单位提供真诚有效的支持和服务。
鉴于此,特邀请贵单位担任工业建筑理事会*******单位。有关权利和义务请参阅理事会章程,具体事项请与理事会秘书处联系办理。(附:◇ 理事会章程2页 ◇ 理事会认同书1页)
《工业建筑》杂志社有限公司
《工业建筑》理事会章程
一、总 则
(一)广泛吸取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真知灼见和智慧;传递最新国内外信息、交流研究成果,接受理事及理事会员单位的监督和指导;提高理事会员单位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为理事及理事会员单位服务,促进共同发展。
(二)为进一步加快我国土木建筑领域科技成果向社会的推广转化,为广大研发单位、生产企业、施工单位提供权威、专业的交流平台,构建一个高层次、开放式的学术探讨及信息交流的园地,经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批准特成立“工业建筑理事会”这一交流与合作的组织。
(三)理事会员单位资格: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实力和良好信誉,并愿意履行本章程相应权利和义务的企事业单位,均可成为理事会员单位。
二、组织机构和组织原则
(一)“工业建筑理事会”由土木建筑领域有突出贡献专家、企业家和知名人士及相关中外科研机构、院校、企事业单位、以及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企事业单位、重点高技术企业组成,设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理事,理事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相应职务,并设秘书处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工业建筑杂志社。
(二)理事会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任。加入理事会本着自愿和互利的原则。申请加入理事会的单位填写“工业建筑理事会”认同书,经理事会审查合格后成为正式会员,并由理事会颁发证书和标牌,如届满不提出变更或退会,视为自动连任。
(三)理事长原则上由《工业建筑》主办单位领导担任,经理事会会议选举产生,秘书长由《工业建筑》杂志副主编兼任。
(四)理事会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办交流会议,总结、研究理事会的工作,听取秘书长的工作报告及秘书处关于会费使用情况的汇报,对理事会和《工业建筑》杂志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理事会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一)为保证理事会员单位所享有的权益,特明确以下服务内容:
1)理事会颁发正式理事会员单位证书和理事证书。
2)理事会拟每年举办一次年度理事大会或高层研讨会,邀请业内领导、专家参加;高层研讨会将成为业内高层次、开放型、组合式的理论探讨及信息盛会,为理事会员单位搭建高层次的信息平台。
3)每年拟邀请理事会员单位参加1-2次座谈会、推广会、培训班、商务合作洽谈、考察和专题活动等与促进行业和单位发展、促进经营、科技成果产业化相关的各种活动;届时邀请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和理事会全体成员参加;同时定向组织业务对口的单位进行沟通、洽谈、交流,解决其在研究和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邀请理事会员单位参加由主办者组织的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会及专家论坛等活动,及时总结交流理事会会员单位的新技术成果及优势产品,并予以宣传报道。
5)应理事要求,为理事会员单位提供力所能及的咨询服务,协助理事会员单位组织实施科技成果和新技术新产品的评估和推广应用等,不断提供优质的信息技术与咨询服务。
6)每期在《工业建筑》刊出理事会员单位名称、网址,代表人姓名、职务,免费获赠每期《工业建筑》杂志2份。
7)常务副理事长单位每年可在《工业建筑》杂志上免费刊登8次整版彩页宣传,副理事长单位每年可在《工业建筑》杂志上免费刊登6次整版彩页宣传,常务理事会员单位免费刊登4次整版彩页宣传,理事会员单位免费刊登2次整版彩页宣传。利用杂志在业内的知名度和广泛关系,宣传企业形象、发布信息、推广技术与产品。
8)为理事成员单位优先发表符合本刊办刊宗旨,经专家审稿通过的学术论文和新技术与新产品信息(每条500字以内),理事会员单位每年免费刊登的学术论文不超过2篇。学术论文请统一在《工业建筑》期刊官网www.ic-mag.com进行注册投稿,并在稿件标题前注明“理事会+理事会员单位名称”,以便享受审稿、排稿的绿色通道服务。
9)吸纳理事会员单位为工业建筑杂志社网站(www.ic-mag.com)高级会员,无限浏览网上的信息,同时,由工业建筑杂志社网站长期对理事会员单位主页提供链接进行宣传。并对理事会员单位作专题报道,展示理事风采。优先安排理事会员单位负责人推荐的论文和经验交流文章。
10)理事会在各理事会员单位设一名通讯员,以便于各理事会员单位提供新闻线索、产品信息,技术咨询,参与对该理事会员单位的宣传与报道。
11)理事会员单位有轮流召集承办理事会大会的权利,可委托理事会邀请专家讲课或针对理事会员单位的需要组织专题研究与讨论。
12)理事会员单位有申请参加和退出理事会的权利。
13)为理事会员单位提供其他合理的服务。
(二)理事会员单位义务:
1)参加理事会的单位应在业内具有一定的实力、规模及知名度。
2)关心理事会的健康发展,经常提供信息线索,热心对本单位和《工业建筑》的宣传工作。
3)理事会员单位应遵守本细则,维护自身的良好信誉,积极参与协助主办者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配合理事会秘书处组织的各项工作。
4)及时反馈对理事会的意见,为办好理事会和工业建筑杂志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
5)按约定提供会费。理事会成员应按时交纳会费以保证理事会相关活动的顺利开展,常务副理事长单位(限1~3名)10万元∕年,副理事长单位6万元∕年,常务理事单位3.5万元∕年,理事单位2万元∕年。
四、会费管理
理事会员单位的会费主要是支持理事会活动、理事会员单位宣传活动及杂志的编辑出版工作。
(一)理事会的经费来源:
1)成员单位交纳的会费。
2)理事会对外有偿服务的收入。
3)有关单位或友好人士的赞助。
4)其他合法收入。
(二)理事会的费用支出:
1)组织理事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优惠活动。
2)对理事会员单位的宣传和论文刊登。
3)理事会秘书处日常办公费用。
4)对理事会员单位的日常服务。
5)以理事会名义开展的社会公益活动。
五、附 则
1)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另行决定。
2)本章程解释权属理事会。
3)本章程修改由秘书处根据理事提议提出方案并由理事会大会通过。
4)因理事会员单位提供刊登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时性、有效性、完整性等存有瑕疵给理事会及/或任意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所有损失均由理事会员单位承担,理事会不承担任何责任。